团体共享治理政策
味之素集团
成立于:1年2018月XNUMX日
我们将遵循日本《公司治理守则》的每项原则,努力提高管理质量,并通过建立一项基本的治理政策,在“授权前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治理,为成为“真正的全球专业公司”奠定基础。 “总部总部”的问责制和核心职能。
将在集团范围内共享的理念和操作程序中,针对每个职能和运营系统地定义“真正的全球专业公司”所需的治理,并将努力使其完全遵守。
我们的职能将分别划分为“总公司总部”和“委派前线”,并且将通过明确各自的作用和职责来加强整个集团的治理。 这将提高前线的敏捷性和效率,加速流程的增长。
根据此政策,“总公司总部”和“委派代表”将负责监督受其监管的公司的管理。 与关联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将由味之素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和董事会根据需要确定为“总公司总部”。
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发展“总公司总部”和“委派前线”,以完善涵盖全球战略规划和监督的战略公司职能,并优化集团的跨职能支持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