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欺詐和誹謗的團體共享政策

味之素集團
成立於:1年2018月XNUMX日

一.大賽宗旨

作為上市公司,書面政策是公司治理結構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可為員工提供董事會和管理層對適當行為的期望的指導。 制定此與會計有關的欺詐和剝奪政策的目的是明確管理層的立場,以發現和防止針對我們的欺詐行為。

2.責任感

管理層負責發現和預防欺詐和欺詐行為。 期望所有員工在開展業務時始終恪守最高水平的誠實,正直和道德。

3.欺詐類型

以下是與會計相關的欺詐和偽造的示例:

a)從事涉及本集團資產清算的欺詐行為。

b)從事涉及本集團財務報告的欺詐或其他不誠實行為,包括以下虛假陳述。
–改變製造成本(出於動力或承受壓力)以實現性能目標
–錯誤地向幻影客戶或未經授權的客戶報告銷售情況

c)管理層或員工向他人洩露重要信息,以謀取自己或他人的利益。

4.公司立場

  • 味之素集團對與會計事項有關的任何欺詐性商業行為採取零容忍政策。

  • 希望員工能夠通過味之素集團政策(AGP)中所述的渠道正確,及時地報告所有已知的或可疑的欺詐事件。

  • 必須通知僱員是由集團還是與集團有業務往來的實體欺詐,還是由外部人士針對集團欺詐。

  • 實施欺詐行為的員工將受到紀律處分。 我們通常會針對涉及欺詐性商業行為的員工或外部各方尋求所有適當的法律補救措施。

  •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本集團保留監督和檢查員工如何使用其資產的權利,包括檢查集團網絡終端上保留的所有電子郵件或數據。